转发:国务院正式发文批准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

日前,国务院下发《关于同意支持长株潭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》(以下简称《批复》),同意支持长沙、株洲、湘潭3个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。

《批复》要求充分发挥长株潭地区科教资源集聚和体制机制灵活的优势,积极开展激励创新政策先行先试,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,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,加快创新型城市群建设,努力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、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、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、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;同意长株潭高新区享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,同时结合自身特点,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,在科研院所转制、科技成果转化、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;同意成立由科技部牵头的部际协调小组,协调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支持示范区建设,落实相关政策措施,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;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、湖南省人民政府结合自身职能,在重大项目安排、政策先行先试、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,建立协同推进机制,搭建创新合作的联动平台,集成推进示范区建设。

来源:湖南省科技厅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hnst.gov.cn/kjdt/hnkjkx/201501/t20150107_336225.htm